《杭州市萧山区第二期游艺娱乐场所布局规划实施方案》发布,新增25家游戏厅

 

根据《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第二期)>的通知》(浙文市〔2011〕159号)及《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杭州市第二期游艺娱乐场所布局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满意、市场规范、产业发展为衡量标准,按照“有序准入、有效管理、可控发展”的总体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管措施、明确机型机种为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游艺娱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我区游艺娱乐场所实行总量控制,本期规划新增二十五家,根据成熟一家审批一家的原则,分步实施。采取审批与监管并举,规范相关审批程序及步骤。同时接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督导检查审批的整个过程。
  (二)调整结构,促进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升、优化市场结构,鼓励和引导游艺娱乐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化、综合型、特色型发展。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擅自改变准入条件,不符合《浙江省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通知(浙文市〔2010〕7号)的规定准入的面积(同一楼层必须达到最低面积要求)、机器总量和游艺机、游戏机比例的最低要求;首次擅自变更审批时的条件,责令其在7日内自行恢复原样,逾期不改正或再次擅自变更的将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进行处罚,在不恢复原样或办理变更手续前不得营业,直至撤销或吊销许可证;对停业超过6个月的注销许可。
  (三)严禁改装机型机种或附加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艺)设施、设备。
  三、布局规划
  结合我区实际,以人口结构、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趋势为主,综合考虑地域、市场潜力等因素,适度控制总量、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我区游艺娱乐经营场所发展,本期规划拟新增游艺娱乐经营场所25家(单体经营),其中:①中心城区(城厢、北干、蜀山、新塘),②钱江世纪城和开发区块(宁围、开发区、新街),③临浦组团(楼塔、河上、戴村、临浦、进化、浦阳、义桥、所前、闻堰),④瓜沥组团(瓜沥、衙前、坎山、益农、党山、临江)和⑤义蓬组团(义蓬、靖江、南阳、河庄、党湾、新湾、红山、前进)五个区块各发展5家(单个镇、街新增总量不得超过2家),共计25家;经市文广新局批复:中心城区(城厢、北干、蜀山、新塘)新增量要到2013年实施,其余区块2012新增量不超过3家,超过部分也放在2013年再实施。
  四、准入条件
  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具备企业的经营性质。
  1.设定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的最低标准
  主城区(城厢、北干、蜀山、新塘街道和开发区)营业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9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同时为优化环境,避免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游艺、游戏机占地面积与营业面积最低比例控制在1:7(即设备占地面积与经营面积之比)。
  2.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进口的产品,使用由文化部市场司公布的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中的机型机种,并通过本局的审核。
  3.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应严格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游艺娱乐场所的边界噪音,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标准。
  4.不得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地点设立游艺娱乐场所。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与学校的最短直线距离不得少于200米,与机关、医院的最短直线距离不得少于50米。
  5.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在同一楼层,不得设置包厢、包间。
  6.报名拟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所在的房屋用途:商业营业用房(提供产权证原件)。
  7、省、市文件的其他相关规定。
  五、实施步骤
  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9〕4号)精神执行。
  1.公告。自2012年9月11日起,在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http://www.hzwh.gov.cn/)、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文化网(http://www.xswh.gov.cn)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15天。
  2.报名。对于申请设立规划中的第二期游艺娱乐场所,实行预受理程序。本次报名实施2012年规划增量部分,报名日期自9月25日开始,9月29日结束,申请材料当场封存。受理地点: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文体窗口;电话:0571-82899282;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报名阶段所需书面材料要求及目录详见附件1。
  3.审查与公示。首先对9月25日至9月29日书面申请条件符合的场所进行集中审查、实地查看等环节。审核时间为10个工作日。实地踏看合格的,进行10个工作日的听证公示。需要听证的,按《行政许可法》规定程序组织听证。
  4.立项。对9月25日至9月29日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按照方案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公示。决定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区文广新局许可部门按规定予以立项,发给筹建意见书,同时告知申请人到消防和环保部门办理相关的证明文件。
  5、筹建。场所筹建装修期一般限定为6个月,期满前不能取得竣工验收,可申请延长3个月,再逾期原决定失效(非申请人原因经市和区两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同意再延期3个月)。
  6.发证。申请人持筹建意见书、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环保部门的《环境检测报告》及齐全的申请办证材料到区办事服务中心文体窗口申请审核游戏游艺设备的合法性,并按《杭州市游戏游艺设备审核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完毕后到区办事服务中心文体窗口申请发证。
  7.注册。申请人持《娱乐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六、其它事项
  1、同一区域内按拟新设游艺娱乐场所规模(营业面积)大小确定排名先后次序。
  2、同一建筑或相距300米内只允许设立一家,同一申请人只允许申请一家。
  3、新增场所承租人、拟任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必须由同一人担任;筹建期间不得变更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经营地址;新设立游艺娱乐场所原则上2年内不得变更法定代表人及经营地址。
  4、成立纪律检查小组,规划实施期间进驻区办事服务中心全程监督。
  5、本实施方案由萧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件:1、游艺娱乐场所报名阶段所需书面材料要求及目录。
  2、行政许可申请书
  3、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承诺书
  4、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没有《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5、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没有《条例》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6、拟设游艺娱乐场所周围50米直线距离没有医院、机关,200米直线距离没有学校和没有设立在居民住宅区(商住楼)内的声明
  7、拟申请设立游艺娱乐场所报名登记表
  8、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